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,尤其是在当前赏识教育的背景下,教师的职业风险愈来愈大,稍不留神就会遭遇“体罚学生”的举报。据报道,2003年全国中小学教师因体罚学生受到查处的事件就有12500多起。不久前,南陵县城关第三小学25岁男教师程飞,在学生家长扬言要将他告到教育局的威胁下自缢身亡。这名家长之所以要告程飞,就是因为程飞检查孩子作业时有些“过激的言行”。教师对学生批评教育被学生顶撞、辱骂,甚至殴打的事件也时有见报:上海初一某生由父亲领着,殴打53岁的男教师,并将老师拖到屋外,向其腹部和胸部猛踢……面对主管部门的严肃处理,面对新闻媒体的频频曝光,面对学生、家长的暴力威胁,不少师者收敛了板着的面孔,扔掉了手握的戒尺。他们脸上挂着的是笑容与慈爱,即便课堂上出现了聊天、串位、迟到、早退,甚至打牌、对弈等最令师者不能容忍的“大不敬”,为师者也还是永远地耐心说教或视而不见。对此,某报曾刊文指出:“体罚学生”的利剑下,一些教师“正在沦为学生生活和学习上的高级保姆”。明确教育“惩罚”的意义,划清“惩罚”与“体罚”的界线,当前显得十分必要。
没有惩罚的教育是残缺的教育
惩罚是教育者说服无效下的选择。学生是各具特点的生命体,教育最讲究针对个性差异选择有效方法,这就是教育者常挂嘴边的“因材施教”。应该承认,多数学生来自正常家庭,受到良好教育,拥有健康心态,他们无需教师多费心,甚至还能主动为教师排忧解难,即使偶尔犯错,也能在教师的指点下及时改正。然而,有些孩子并不像许多文章写的,一次家访或几次谈心就能转变。他们是教育对象中的顽石,他们总是践踏教师的宽容,任你大小道理讲得深入浅出、水清月明,他就是我行我素。怎么办?我想,就是这类孩子的家长也决不会一味宽容,肯定会选择“惩罚”来给这些“顽石”适当的痛苦体验,使其为自己的屡教不改负责。是的,成功的教育离不开赏识,然而,没有惩罚的教育又何尝不是残缺的教育?
有度的惩罚是爱学生的表现
教育“惩罚”,不同于“体罚”。教育的惩罚是关爱学生的体现,是教育者对屡教屡犯、行为不能自控的学生施以控制的做法。这种“惩罚”以关爱学生为前提,而不是以发泄私愤为目的。运用惩罚措施要充分考虑教育对象的年龄性别特点和心理承受能力,以不损害自尊心,不挫伤上进心为适度。例如:经常不出操,罚他课前重做一遍;经常逃避值日或不交作业,罚他按质按量补上;浪费化学药品,罚他暂停实验,站到别人一旁观看;损坏公共财物,罚他经济赔偿……凡此种种,笔者认为都是教育过程中不可不用的强制措施,想必社会各界,包括广大学生家长也一定能够充分理解教育者在“恨铁不成钢”这一心理主导下的痛苦选择。
令人不能饶恕的是,少数教育者虽有纠正学生过错的善良愿望,却不能关心学生,虽运用“惩罚”手段,却没能充分研究教育对象,把握操作分寸,结果把“惩罚”变成了“体罚”,使学生的心灵和身体受到了极大伤害。不就有人手举“黄荆棍”,逼迫学生下跪、蹲马步吗?不就有人刮破学生脸皮、撕裂学生耳朵、打掉学生门牙吗?不就有人逼着学生当众吃下大便吗?这就完全是法理道德所不容的野蛮之举了。
“赏识教育”不是一味地迎合学生
现在的学生以独生子女为主,从小就受着家长的呵护与宠爱,多半养成任性固执、争强好胜、意志脆弱的个性。赏识教育无疑迎合了他们的心理需求。但是,从科学的角度而言,教育不能没有威信,威信不能没有惩罚!没有惩罚的教育或许只能造就温室的花朵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著名报告《学会生存》,在谈及学校教育时指出:学生的人格被分成了两个矛盾的世界——在一个世界里,他们像脱离现实的傀儡从事着学习;而在另一世界里,他们又通过违背教育活动的种种手段来获得自我需要。脱离社会的封闭式、理想化教育正在越来越明显地销蚀着学生的“四力”——情绪的自控力、挫折的承受力、待人的宽容力、识己的解剖力。日前,媒体报道我国每两分钟就有1人自杀,这一惊人数字或许与时下和风细雨式的温柔教育不无联系吧!